第六百二十九章 法律专家-《重生之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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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知仁在李怀卿那里不大不小碰了个钉子。

    老秦向柳俊反映了秦凤的病情之后,柳俊考虑再三,让潘知仁与李怀卿沟通了一下。毕竟这个事情,法院已经判决生效了,柳俊不大好直接干预。

    李国庆一案,一共四个同案犯。主犯李国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其他几个跟着李国庆作孽的小混混的,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到十年不等。刑事部分,这个判决是合理的。附带的民事部分,法院未曾将秦凤精神受损的情况考虑进去,秦凤的病情,也不如现今这么明显,当时法律条文也没有精神赔偿这个说法,在秦凤的肉体创伤基本愈合的情况下,判了五万元的后续医疗费、营养费之类,也算是比较高额的了。

    但是现在秦凤却发生了这种情况,柳俊拿着也着实不好办。

    且不要说此案是大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就是宁北县法院判的,基于尊重司法读力的原则,柳俊作为县长,也不好使用行政手段干预。

    因此潘知仁与李怀卿去接触的时候,就是带着商量的口吻,有点儿底气不足。

    李怀卿说道:“潘科,不是我舍不得几个钱,而是这个钱,不该我掏。一来,这是法院的判决,法院我们赔多少,我们就赔多少,一分都不少。再让我掏钱,于理不合。二来,一共四个人犯事,包括当初那小婊子住院的治疗费,后来的赔偿费,差不多都是我李怀卿一个人掏的,其余三家,也就意思了一下,加起来不超过一万块,我却花了八九万,凭什么还把我家国庆判个死缓现在再要钱,说不过去吧”

    这是讲道理。

    “是啊,潘科柳县长也管得太宽了吧这法院都已经判了,还来找我们要钱我们也不是开银行的。秦家那个臭婊子,到底和谁有什么关系啊”

    这个话就是置气,是李怀卿的爱人说的。

    女人家,见识短拙,一提到钱就急眼。况且儿子还判了死缓,本也是满腹怨气。说话也就夹枪带棒的。原以为花大价钱请动了邵副市长出面说情,能够给李国庆判个三几年意思一下就行了,不料竟然判了死缓,差一线就毙掉了

    不知为什么,李家将这个怨恨,也归到了柳俊身上。

    大约是认为柳俊没有遵从“官官相护”这个规则吧

    潘知仁没有说什么,很客气的告辞而去。

    “县长,李家的态度很不好啊”

    潘知仁有点感慨,很客观地复述了李怀卿与他爱人的言语。

    柳俊倒没有冲冲大怒,只是皱着眉头说道:“照说秦凤的病,就是因这个案子而起的,他们有义务承担医疗费吧”

    潘知仁想了想,说道:“照理是这样,不过法律方面,我也不是十分的清楚,要不,我们找个专家问问另外,民政局那边,也可以拨点款,救助一下。”

    柳俊摇了摇头:“听老秦说,医疗费至少要十万,民政局救助只是杯水车薪罢了还是我来想办法吧”

    潘知仁好奇地道:“县长,你有什么好办法不会是自掏腰包吧”

    宁北县个个都在说柳县长有钱,甚至在某些非正式的场合,连彭少雄都开玩笑地称柳俊为“宁北县第一阔佬”。不过谁也不清楚柳县长到底有钱到何种程度。

    但是再有钱,也不能随便自掏腰包。

    若是普通的富人,掏了也就掏了,别人也不能说什么。然则柳俊身为县长,却是不能随便开这个先例。流言蜚语是一个方面,另外来说,这次为了救治秦凤,柳县长自掏腰包了,那么下次又出来一个别的什么人需要救助,柳县长是不是再次自掏腰包啊都是你的子民,不好厚此薄彼罢

    再有万贯家财,也经不起这么折腾。

    潘知仁这话,也有提醒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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