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一章 刑法修正案-《重生之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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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使柳晋才不能在今年的全国党代会上更进一步,对于整个派系来说,是一个失利,而对于面前这位年轻的副省长来说,则是难以承受的失败。
郭峥在接受这个任务的时候,也是颇费思量。对这个任务的危险性,郭峥也有过思考,搞不好,会变“炮灰”的!只是人家开出了很优厚的条件,又捏住了他的小辫子,郭峥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不得不来。
“请柳省长明示,为什么可作性比较低呢?”
“郭教授这个修正案是针对醉酒驾驶置公共安全于危险状态但尚未肇事的行为而设立的,但是醉酒和追逐竞驶行为达到了情节恶劣才构成犯罪。那何为‘情节恶劣’?恶劣到什么程度?是不是撞死了人或者造成重大事故才算是恶劣?这显然违背了保护民生的立法本意,如果这样规定,司法实践中要正确适用就只能寄希望于司法解释来说明什么是情节恶劣,这就为司法解释提供了很大的空间,不太合适。”
柳俊缓缓说道。
郭峥忙即说道:“柳省长说得很有道理,这个是我们欠考虑了。我回去之后,再好好修改一下,定得详细一些。”
柳俊望了他一眼,不置可否,继续说道:“而且,酒后驾车这个行为本身,也不好界定。怎么确定驾驶人是酒后驾车呢?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多少浓度,才能确定是酒后驾车?一些饮料之中,也含有少量酒精的。如果没有量化的指标,驾驶人很可能在无意中喝了酒精含量很低的饮料,也会被判定为酒后驾车。这个对于很多驾驶人来说,又是不公平。立法的本意,首先就是要保证公平,对吧?我们不能想当然的将驾驶人置于对立面上,然后去制裁他!”
郭峥的眉头皱了起来。柳俊这是要从根本上推翻他们的提案了。但是柳俊说的也很有道理,郭峥一时三刻,想不出什么过硬的理由来反驳。
“另外,还有一个事实,我们也不得不正视。那就是,我们的执法队伍的素质问题。很多地方的交通警察,素质都是良莠不齐的。喝酒作为一种生理行为,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无迹可寻。我们也不能排除,这个新的法律条文,会被个别素质不高的执法人员,用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譬如说,发生了交通肇事事件之后,警察必须第一时间判定那个驾驶人是否饮酒。过一段时间之后,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就挥发了或者被排空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万一执法人员误判,将未曾喝酒的驾驶人定性为酒后驾驶,驾驶人如何证明他的清白呢?这种情况,人为作的空间太大了,也有悖于公平的原则。”
郭峥连忙说道:“柳省长过虑了,这个我们可以通过规范执法行为来预防……”
“规范执法行为?呵呵……”
柳俊淡然一笑,不以为然。
规范执法行为,在郭峥嘴里说出来,也就一句话几个字,在真正的实践过程中,难度之大,超乎想象。连他这个久历地方的父母官,都为此深感棘手,遑论郭峥这样的文字工作者了。
柳俊忽然露出的“不屑”神态,刺激了一下郭峥的神经,让他感到很不舒服。作为《天南时事》的资深记者,郭峥很明白自己这个头衔的杀伤力。以往见到的很多官员,对他无不敬畏有加,客气到了十分。盖因被《天南时事》报道出什么丑闻的话,是要直接“通天”的。
《天南时事》,本就是通天人士在背后支撑。
不然的话,这样一个另类的刊物,哪里能生存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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