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拍马脚-《十国千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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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贲军校场上马蹄轰鸣,尘埃之中一片羽毛在飘动,仿佛被风吹得荡漾的芦苇。郭绍骑着一匹黑马冲在前头,看起来十分矫健,一大群骑马的将士紧随其后。
一群数百人都穿着崭新的盔甲,造甲坊新制甲胄,头盔很明显上面可以插羽毛,新交付的这一批盔甲都都给配了羽毛作为庆贺。郭绍穿在身上感觉确实比之前的甲胄舒服多了,肩膀、四肢各处链接部更便于活动;重量也比之前的轻便,因为不是两层甲,而是在板甲上用铆钉拼镶锁子甲。
正前方一只宰杀后的羊挂在一副木架上,外面还挂了一层胸甲。郭绍策马冲进,及至二十余步,便取了一支长约三尺的标枪,猛地投掷过去,听得“哐”地一声,标枪正中板甲,战马的速度加上标枪出手的速度,重三四斤的标枪直接洞穿了甲胄,插到了羊肉上。
“哈!”郭绍高兴地大喊了一声,策马转了一个方向从靶子前方掠过。后面冲来的骑士纷纷投枪,多数没中,不过他们还不熟练,这才投了两三次。
一群马兵跟着郭绍逐渐缓慢停止下来,下马休息。董遵诲和另一个高大的莽汉上来,那大汉道:“郭都点检武功盖世,投枪比谁都准!”
说话的大汉叫张建奎,力气极大善用一把大斧头,攻蜀之战时打巫山峡峭壁上的军寨,十分勇猛;当时郭绍就在山下,由是记住他了。
郭绍笑着拍了大汉的肩膀一掌,发现这家伙比自己还高,说道:“不用拍马屁,你需要我,我也需要你。大周军需要张指挥这样的猛将。”
众人听罢一阵哄笑。张建奎忙道:“末将从都头直升五百人指挥,全凭郭都点检栽培!”
郭绍道:“诸位没投中的,无需计较,勤加练习,不出一个月必然学会。这玩意简单,比射箭容易百倍,我亲自试出来的;以前我也不会投枪。”
董遵诲笑道:“我此前还纳闷,舅舅怎么到军营里就练投枪。舅舅箭术精湛冠绝三军,怎么弃弓学枪了!”
“哈哈,箭术和投枪,我都没用了,难道我还要亲自上阵杀敌?”郭绍道,“就是想试一试,这玩意是不是中用。史彦超用的那种铁枪,一般人没法用。重新造的这种,颤软木杆、头粗脚细,长度重量适中,比较容易上手。”
郭绍回顾董遵诲道:“第三军是骑马步兵,诸位之前骑马进入战场是怎么作战的?”
董遵诲道:“如果是一百人内,则骑马逼近敌军一百步左右,下马迅速组成队列作战。但要是成千上万的大阵,只能提前弃马,先布好战阵,在步行进入战场;不然部署大阵太费事了,可能还没成军就被敌兵突袭。”
郭绍点头道:“正是这样。骑马步兵的马术、骑射都不行,本来大伙儿就是步兵,怪不得将士,也难以短时间内练成骑兵。但是装备战马后增加了后勤压力,对长途的战略机动提升不大(马负重走太远会掉膘,进而折损);短途的战术机动也局限很大,这点作用要多吃那么多粮食不上算。
所以咱们要具备一定的马上作战能力,在奔袭或追击时能立刻在马上就快速投入战阵。这种标枪,可以在短距离上替代骑射,杀伤力还更强;最要紧的不需要花费太长时间练习就能用。”
张建雄听罢拍胸脯道:“郭都点检尽管放心,末将定率第二指挥勤加练习,一个月让大伙儿都学会投枪。”
“甚好。”郭绍道,“第三军第二指挥的前任指挥使,在瞿门走纤道突袭蜀军,指挥使及以下整都将士全部战死,这是一支勇猛忠诚的军队,希望张指挥继任之后,勿失我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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